“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三部门联合印发《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方案》******
中新网2月2日电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民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是《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的5个专项行动之一。《行动方案》积极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相关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养老和家政服务行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对近3年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行动方案》围绕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提出了到2025年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总体目标,以及4大方面、10项重点任务。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行动方案》提出优化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供给结构,厘清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等标准化工作方向,特别是从支撑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引领产业转型升级3个方面提出重点标准制修订项目。在标准实施与监督方面,《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标准实施与行业发展规划、改革任务、专项行动等的协同推进,提出向消费者明示服务标准、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分批部署150个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等任务。在标准化能力建设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推动将标准化知识纳入养老、家政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建立以标准为支撑、覆盖从业人员和服务机构的评价机制。在标准国际化方面,《行动方案》提出促进养老和家政服务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强化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支撑构建高标准服务业开放制度体系。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将会同民政部、商务部持续关注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进一步优化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加速服务标准提档升级,以标准引领养老和家政服务业规范化、品质化、数字化、融合化发展,形成标准化与养老和家政行业联动发展新局面。